大力推进旧住房修缮改造民生工程 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居住条件
(2014-2-18)
目前上海市各类居住房屋已超过5.6亿平方米,其中老旧住宅约占2.2亿平方米,这些房屋由于各种原因,其结构、设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有的设施老化甚至影响到了居住安全。上海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旧住房修缮改造工作,本市在不同历史时期,市、区政府以“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多元筹措”为原则,探索“拆、改、留、修”多种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地改善广大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质量,取得了很好的实效。尤其是2013年开始,本市在继续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的同时,实施推进了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完善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包括:成套改造、厨卫等综合改造、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2013年全年实施三类改造项目超过了3万户的原定目标任务,受到了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同时,随着上海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不断推进,本市各类房屋建筑特别是居住类房屋数量不断增多。全市范围内仍有一大批旧住房特别是直管公房建设年代久远,房屋结构、安全、使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隐患和问题,基本设施也严重老化,需要通过继续推进旧住房修缮改造来改善和提升这些居民的居住条件。加大力度推进旧住房修缮改造是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也是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责任。
下阶段本市将继续把保障市民群众居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列为工作重点,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2013年到2015年受益居民约18万户的目标任务和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推进力度。并在实施中坚持尊重民意、依靠群众,将群众工作贯穿于旧住房综合改造的全过程,贯彻“改造实施前举行听证会,充分体现群众改造意愿;改造实施中召开协调会,发挥社区群众工作优势;改造实施后听取评估会,重视居民群众评估意见”的做法。同时,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安全、注重质量。将旧住房修缮改造这一提高市民群众居住条件和质量、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认认真真做好。市房管局表示,欢迎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所在小区的居民群众参与到实施方案确定、安全质量监督、改造效果评估等改造工程全过程中来,一旦发现问题可向“962121”热线投诉咨询。